1 取具有代表性试样10-30g或用环刀中的试样,有机质土、砂类土和整体状构造冻土为50g,放入称量盒内,盖上盒盖,称盒加湿土质量,准确至0.01g。
2 打开盒盖,将盒置于烘箱内,在105-110℃的恒温下烘至恒量。烘干时间对粘土、粉土不得少于8h,对砂土不得少于6h,对含有机质超过干土质量5%的土,应将温度控制在65-70℃的恒温下烘至恒量。
3 将称量盒从烘箱中取出,盖上盒盖,放入干燥容器内冷却至室温,称盒加干土质量,准确至0.01g。
4.0.5 对层状和网状构造的冻土含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用四分法切取200-500g试样(视冻土结构均匀程度而定,结构均匀少取,反之多取)放入搪瓷盘中,称盘和试样质量,准确至0.1g。
待冻土试样融化后,调成均匀糊状(土太湿时,多余的水分让其自然蒸发或用吸球吸出,但不得将土粒带出;土太干时,可适当加水),称土糊和盘质量,准确至0.1g,从糊状土中取样测定含水率,其试验步骤和计算按本标准第4.0.3、4.0.4条进行。
4.0.7 本试验必须对两个试样进行平行测定,测定的差值:当含水率小于40%时为1%;当含水率等于大于40%时为2%,对层状和网状构造的冻土不大于3%,取两个测值的平均值,以百分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