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近期,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开展“雷霆”行动,一个月内共查处酒司机426名。
10月23日下午1时左右,平度市南村镇男子徐某某到平度市交警六中队业务大厅处理交通违法。他在9月份开自己的小轿车出去办事,在南村镇驻地闯了一个红灯,被罚款200元、记6分。
据民警介绍,徐某某第一次来,没带身份证,民警告诉其没有身份证无法办理业务,随后,徐某某回家拿身份证。过了半个多小时,徐某某又回到业务大厅。民警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近距离靠近时,闻到徐某某身上有一股酒味。“等他办理完业务,我问他是怎么来的,他说骑摩托车过来的。”民警说。随后,徐某某趁民警不注意,快速走出业务大厅准备骑摩托车离开。
正在徐某某将摩托车点火准备离开时,外出执勤的民警回来,看徐某某骑的摩托车无牌,便将其拦下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徐某某疑似有酒驾嫌疑。在民警的询问下,徐某某说其中午在家喝了两杯白酒。经酒精呼吸式检测仪检测,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徐某某告诉民警,刚才第一次来的时候骑的是电动车,看民警也没过问,他就想着骑摩托车快,所以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骑上了摩托车。
民警当场对徐某某酒驾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C1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摩托车无牌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对此徐某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