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以来,推出的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大家切实享受到了减税带来的福利。
近日,根据政策要求,2020年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自己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年底将至,大家的年终奖要交多少税?到手多少钱?如果你还不清楚,就快往下看吧!
目前,纳税人已可以在最新版的“个人所得税APP”上,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相关确认了。还是那熟悉的六大项——
第一,子女教育方面,包括子女受教育信息,含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
第二,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第五,住房租金方面,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其中,住房租赁信息包括,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租赁方信息。
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比如房租、继续教育学费涨了),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你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你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纳税人可通过访问“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WEB渠道【专项附加扣除】-【可填报】-【快捷填报】功能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
如果你还没填过任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需要******个人账户,然后逐一录入个人信息。填写清楚所有信息后,再进行相关确认。
去年年底,财政部税政司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多项个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2020年的年终奖还是按照原来的公式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按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A先生案例:2019年获得年终奖3万元,年终奖个税的算法为,30000÷12=2500元,2500元适用现行税率表的3%税率,A的年终奖应交税30000×3%-0=900元。
B先生案例:2019年发放年终奖5万元。B年终奖的个税算法为,50000÷12=4167元,4167元适用现行税率表的10%税率,B的年终奖应交税50000×10%-210=4790元。
C先生案例:2019年获得年终奖10万元,C年终奖缴纳个税的算法为,100000÷12=8333元,8333元适用现行税率表的10%税率,C的年终奖应交税100000×10%-210=9790元。
需要指出的是,《通知》还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今年年初曾提示,“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终有2万元的年终奖金,全年收入低于6万元,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则全年无需纳税,如其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需要缴纳600元的个人所得税,造成税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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