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5月9日电 (刘怡)5月8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预防有毒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警示,近期,云南省将陆续进入野生菌繁殖生长和销售的季节,也是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广大群众应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易混淆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时,应及时催吐,并迅速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公告》提示,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链接:;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时,应及时催吐,并迅速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公告》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黄盖鹅膏(俗称黄蘑菇)、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