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克杰李平可以这样解读吗?
时间:2023-01-15  浏览次数:663

  乡镇干部既是责任层层落实的最底层, 又是压力层层传导的神经末梢。在权、责、利不对等的情况下, 乡镇干部推进工作困难多、责任重、资源少、压力大。各种工作压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缓解, 会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工作情绪、工作效能, 甚至会酿成个人和家庭的悲剧。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的心理健康, 帮助他们应对压力、疏解情绪, 成为当前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党向人民、向历史做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庄严承诺。2020年, 第一个一百年即将到来, 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现阶段, 深化改革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首先, 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目前, 农村改革处于攻坚期, 各种矛盾问题易发、多发, 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 各种不稳定因素交织迭加。因此, 乡镇干部要不断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农村现行的一些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调整, 导致群众的一些利益受损, 乡镇干部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其次, 路径依赖问题。当前, 农村基层治理出现了各种新现象、新问题, 但基层政府仍然沿用自上而下的单一管理模式。在制度选择方面, 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使用可以立竿见影但治标不治本的技术性手段, 而不愿意通过制度创新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往往是到问题和矛盾积累到临界点的时候, 才会采取行动。

  首先, 职责界定不清。从实际运行上看, 乡镇政府承接过多上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指派的任务和面对各种临时性突发问题, 导致乡镇任务过重、过多。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 市、县 (区) 两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更是经常从部门本位出发对乡镇政府发出相互冲突的行政命令, 导致乡镇工作目标不清。其次, 权责不对等。乡镇干部权力小、责任大, 在权力上收、责任下推的被动境况下, 要求乡镇干部做到让上级舒心、群众满意实属不易。乡镇干部很难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落实、推进所有工作, 为了按上级要求如期完成任务, 有时会采取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治理方式和强制手段。再次, 考核机制不科学。上级政府对乡镇干部实施的是压力型的考核机制, 乡镇干部干得好不好, 主要由上级部门来评定。这导致乡镇干部根据自身利益对工作目标进行排序, 结果是乡镇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强,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弱化, 辖区居民、自治组织参与严重不足。

  首先, 乡镇干部培训机会少。乡镇干部工作在最基层, 往往被上级部门忽略, 不仅升迁机会少, 而且连职业培训或继续教育的机会也很难争取到。这些都严重抑制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导致其视野狭隘、思想僵化, 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其次, 社会尊重认同少。乡镇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 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事业发展、惠民为民政策落实上, 如果宣传沟通力度不足, 就易出现部分群众对镇务、村务工作不知晓、不理解、不支持现象, 即使干部为村民办了好事, 也常常被误解、曲解, 导致干群感情生疏、情绪对立。特别是媒体宣传出现偏差, 过于关注负面的消息, 对于大量好的、正面的信息报道严重不足, 导致部分群众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以偏概全, 把个别问题扩大化, 歪曲基层干部形象。再次, 家人不理解。相当比例的乡镇干部的家就在农村, 播种收割、盖房修墙占用精力不说, 老人和孩子也都需要陪伴、照顾。由于乡镇工作繁忙、千头万绪, 很多乡镇干部根本无暇顾及家庭, 面对年老的父母、辛苦的妻子、年幼的孩子, 有很多愧疚与无奈。

  乡镇干部作为基层政权的核心力量, 其心理健康程度既关系到乡镇政府功能作用的发挥、工作效能的提高, 更影响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关注乡镇干部的心理健康, 探索有效的心理压力消解途径, 是让乡镇干部能够满怀激情投入工作的必要条件。

  首先, 理顺乡、村关系。在原有的法律界定的基础上, 清晰、明确地界定乡镇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让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避免两种错误倾向。其次, 理顺县、乡关系。现实中, 乡镇政府承接过多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指派的任务, 面对各种临时性突发问题, 导致乡镇任务过重、过多, 结果是乡镇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强,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弱化。必须逐渐弱化乡镇政府作为上级政府行政目标代理人的角色, 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功能, 向着“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管理目标迈进。再次, 精准合理放权。上级政府要梳理好权力清单,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放权。将那些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应由乡镇政府负责的各类事项处置权, 都下放到乡镇政府。赋予乡镇政府更多必要的管理权限, 形成与社会治理任务相匹配的行政体制, 增强乡镇政府在调节经济发展、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引导和调控能力,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 还要确保下放的权力能接得住、管得好, 解决下放后权力的运行和监管问题。注重推进与简政放权相关联的配套制度的实施, 包括激励与惩戒、问责相结合的制度等。

  乡镇干部工作辛苦, 条件艰苦, 生活清苦。虽然这些年基层办公和生活条件已经有所改善, 但与其他机关相比, 乡镇仍然是最艰苦的地方。还有一些偏远山区的乡镇干部, 远离繁华、远离家庭, 一周才能回家一次。上级政府以及社会、媒体都要设身处地体谅基层干部的苦衷, 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误解, 多一分关心、少一分指责。作为上级政府, 要把“向基层一线倾斜”“向艰苦边远地方倾斜”的政策落到实处, 继续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 关爱乡镇干部的家庭生活, 实实在在地帮助解决乡镇干部的家庭困难, 让乡镇干部能够安下心、留得住、有干劲。作为媒体, 有责任把乡镇干部真实的工作状态、生活状态呈现在公众面前, 让群众看到客观、真实的基层干部的形象, 增强乡镇干部的价值感和成就感。

  首先, 改革对乡镇的考核制度。要改变单一化的上级压力型考核机制, 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 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考核中的权重, 真正做到“服务好不好, 群众来评判”, 并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其次, 提高乡镇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要对在基层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干部, 在交流、使用和薪酬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处在偏远地区、山区的基层干部提高补贴标准;在县级干部的提拔任用上, 扩大基层干部的名额比例, 优先重用肯吃苦、有实绩的基层干部。用制度激励年轻干部主动到基层锻炼, 让基层成为干部干事创业、实现价值的舞台。再次, 为基层干部及时“充电”“补钙”。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培训, 帮助基层干部掌握做好新时期基层工作的知识和本领, 提高他们正确执行政策、加快发展、依法办事的能力, 教会他们用法律手段处理基层经济社会事务、处理各种矛盾。最后, 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对基层工作的判断应以事实为依据, 以制度规定为准绳, 以第三方评估为重要参考。对基层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的错误给予适度免责, 向基层社会治理改革传递明确的鼓励支持信号, 为那些想干事、会干事的基层党员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调研中, 相当比例的乡镇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焦虑、抑郁的情绪。在现有的干部知识培训体系中,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这一块严重滞后。很多领导干部工作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接触到心理健康知识, 遇到心理问题不知道如何调整、释放, 最终导致严重的心理疾病, 个别甚至酿成人生的悲剧。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受到一些错误观念影响, 对心理问题存在一定的羞耻感, 不愿或者不敢主动去心理科、心理咨询机构治疗, 往往错失了调整、治疗的良机。首先, 加大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让乡镇干部对心理健康有正确的理解和认知, 出现问题能及时地自我觉察、自我调整。其次, 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的职业培训规划中, 使乡镇领导干部具备必要的心理健康常识, 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绪、疏解压力。再次, 建立基层干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由政府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定期走入乡镇, 走到基层干部身边, 对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让其掌握更好应对压力的方法, 提升工作效率。

  休息是一种很好的心理减压方式。习近平同志担任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时也经常熬夜工作, 结果一个月就大病一场。后来他感觉到这样不行, “内在有激情, 但是还要从容不迫”, 工作永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搞“疲劳战术”, 一定是得不偿失, “要还健康应有的权重”。正因为乡镇干部工作累、工作苦, 才更要保证他们能够正常休息。组织部门应该倡导乡镇部门执行休假制度, 将乡镇干部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保证他们每年有一段集中的时间来调整心态, 给他们一个缓冲情绪、释放压力、改善体质的时间和空间, 使他们以更加充沛的精力从容不迫地投入工作, 提升效率。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需要组织上的关心和帮助, 同时也离不开乡镇干部自身的努力。乡镇干部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 觉察情绪。因工作压力产生沮丧、委屈、焦虑等情绪时, 要及时发现、辨识、认知。其次, 接纳情绪。情绪是一种能量, 当情绪产生以后, 压制、拒绝、否认都是不恰当的方法, 科学的方法就是接纳它, 接纳工作的艰苦, 接纳人生中的种种阻碍, 接纳自己犯下的错误以及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再次, 表达情绪。比如, 向朋友、家人倾诉烦恼不快, 这样心理压力就会减半;或借助郊游、体育运动等把紧张情绪所积聚的负能量排出来, 使心理压力得到疏解。最后, 陶冶情操。发展自身的兴趣爱好, 如爬山、跑步、读书、旅游等, 陶冶情操, 让自己换一个环境, 专注于美好的事物, 从压力中走出来, 平衡自己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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